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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银行代收费业务流程,方便单位和个人取得发票,今年7月1日起,我省银行业在接受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管理的收费单位委托办理代收费业务时,均启用由地方税务局统一监制的《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一是代收水、电、气、暖和报刊等费用;二是代收通讯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和寻呼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