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历来是我市药品监管的“杀手锏”之一。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重点开展十项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去年9月至12月,我市统一组织了为期四个月的大规模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整治,圆满完成整治目标。据统计,2007年全年,全市食药监系统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253家,受理各种投诉、举报、协查案件2933起,立案查处1464起,货值金额达141.4万余元,查获假劣药品602个批次,捣毁黑窝点15个。
为巩固整治成果,今年我市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重点开展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分别为:
——开展打击医疗机构非法制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配制和使用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制剂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对特色、专科门诊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治疗皮肤病、肝病、糖尿病、哮喘、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病的非法制剂打击力度。
——开展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药械、挂靠经营、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代开发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药品行为,有效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
——开展打击邮售假劣药品的专项行动。加强与邮政系统的沟通配合,严防假劣药品通过邮寄途径流入其他地区,造成大范围的危害。
——开展打击回收药品的专项行动。加强对已出现非法回收药品等情况的社区、居民区、医院附近等地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二手药”再上市问题的发生。
——开展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全面排查药品分类摆放经营、处方留存和处方审核情况以及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
——开展特殊管理药品品种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二类精神药品、疫苗、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特殊管理药品流通秩序。
——开展对骨科植入材料、体外诊断试剂、大型诊断设备、牙科材料等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相关产品购销、使用行为。
——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对购进渠道、名称书写、储存条件、质量状况和包装标识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经营行为。
——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发票管理的专项检查。全面核查药品批发企业购销发票及清单的索取、审查备案工作,对存在不及时索取发票或开具销售清单不规范、不留存等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发其业务员委托书和上岗证。
——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及出租出借柜台行为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个人代销药品、超范围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二类精神药品、超方式零售搞批发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