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超)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处了解到,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工作具体方案已经确定,每辆出租车补贴为1981.81元,实行单车定额补贴,不分车型和大小,补贴将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
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成品油提价相关行业补贴资金的通知》(石财建[2007]102号)和《关于印发2007年石家庄市成品油提价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石财建[2007]101号)文件要求,市运管处负责具体组织发放市区出租汽车油价财政补贴工作。
据了解,此次补贴的对象为城市出租车。补贴范围为在城市从事运营业务并拥有运管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证的出租车,补贴不分车型和车辆大小,实行单车定额补贴,市区出租汽车此次补贴的标准为1981.81元/辆。
根据规定,具体的补贴步骤为:各出租汽车公司负责登记本公司出租汽车车辆牌照号、车主姓名、道路运输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逐个对车主身份进行确认,认真填写出租汽车补贴发放领取表(一式一份)、银行卡(折)办理表(一式二份),用微机打印成册。上述资料于12月9日报市运管处,同时上报补贴发放领取表和银行卡(折)办理表的电子文档。市运管处对各出租汽车公司所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将银行卡(折)办理表资料转交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再由支付中心出具有关凭证,公司持凭证到银行按车主姓名和补贴标准办理银行卡(折)。
12月10日至15日各公司在运管处督导人员监督下向车主发放银行卡(折)。为确保将补贴合理发放到司机手中,车主与雇佣司机签订《补贴领取协议书》后,凭身份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和《补贴领取协议书》到公司办理领取手续。经公司经理、车主本人、市运管处督导人员三方确认并在领取表上签字后,方可领取银行卡(折)。
对没有签订《补贴领取协议书》的车主,不予发放补贴。对弄虚作假的车主,市运管处将按照《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从业人员信誉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责令车主交还补贴金额,并在道路运输证上记一次严重违章,直至取消该车的经营资格。
为保证此次补贴发放的公开透明,相关部门设立了公开监督电话,市财政局86687623,市运管处监察室83609050,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83608762。
另据记者了解,各县(市)出租车补贴方案暂未确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