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为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返乡过年,石家庄市劳动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包括各地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10月已经进行了宣传阶段;从即日起到11月20日,是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加以解决;2008年2月6日前,将是执法检查阶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区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将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开曝光。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