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亿万富翁”梁广镇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立案侦查,鉴于其云浮市人大代表身份,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检察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然而,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原因是梁广镇也是百色市人大代表,未经其许可,云浮市检察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两地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见相左,检察机关无所适从,案件被迫搁置……
广东富商被指挪用公款
今年46岁的梁广镇出身于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水松根村一个农民家庭,连任云浮市三届人大代表。
2006年7月,一起诽谤云浮市委书记的案件破获,时任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的江纲等人被云浮市检察院批捕。 “江纲涉嫌4个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诽谤罪。”一位司法人士说,“2007年4月,云浮市中级法院二审数罪并罚判处江纲有期徒刑20年。”
1997年9月,梁广镇通过“连襟”江纲,将公安局的300万元罚没收入挪作企业的流动资金,当年12月30日将钱归还。“梁广镇明知300万元是公款,并与江纲合谋挪用,两人构成挪用公款共犯,而且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位司法人士告诉记者。
去年初,云浮市检察院对梁广镇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立案侦查,并按程序报请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对梁采取强制措施,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检察机关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
身兼两地代表,案件被迫搁置
今年3月,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振秋携带该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来到云浮市检察院,告诉检察长李庆协,梁广镇是百色市人大代表,云浮市检察院没有经过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就要对梁广镇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是严重的违法”。
“百色市人大常委会不许可,广东就没法办理梁广镇这个案子了,虽然云浮市人大常委会许可了,但司法机关对梁广镇既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不能审判,即使判了,也不能抓去坐牢,又有什么意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说。
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卢骁认为,所谓挪用公款是10年前的事情,钱也不是用来干违法乱纪的事,而且很快就还上了。即使是犯罪,也是轻微的,更何况梁涉嫌犯罪一案不是在他们那里发生的,如果是在他们那里犯事,肯定会许可。卢骁说:“梁广镇对百色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贡献,如果允许对梁广镇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对企业的影响太大了。”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冠坤表达了不同看法:“江纲因为挪用公款罪,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怎么能说是轻微的犯罪?云浮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刑事审判。”
广东、广西两地的人大常委会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决定,云浮市检察院无所适从。
“我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室(国家法室),得到的答复是同时当选两地代表虽然都是合法的,但‘不妥’。”杨成勇说,“梁广镇可以辞掉广东的代表职务,也可以辞掉广西的代表职务。如果梁广镇不辞职,可以罢免他的一个地方的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