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没有开通短信通业务,却不断遭遇短信轰炸,其中不泛黄色短信,还被收了费(本报去年10月18日曾报道)。西政博导徐昕一审败诉后,再次状告运营商。
昨日,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徐昕的代理人称,2005年3月,徐昕在被告的营业厅办理入户手续。去年7月26日,他发现手机被收取了一项短信通业务服务费,共计30元。但他没定制这种服务。与运营商交涉后,该公司承认出错,于去年7月27日为他取消了这项业务,并赠送了60元话费。对徐昕赔礼道歉的要求,运营商拒绝了。
徐昕认为,运营商的欺诈行为伤害了他,而且一些带有黄色意味的不良短信令他不胜其烦,他感到人格尊严深受伤害。因此,他要求运营商在我市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等。
运营商的代理律师则提出,真正提供短信服务的是短信服务商,而且公司已双倍返还了代收的话费。徐昕自称名誉权遭到侵害,却没有证据,为此拒绝赔礼道歉。
沙坪坝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运营商擅自代收代扣短信服务费属违约行为,但其已承担违约责任。徐昕要求赔礼道歉于法无据,驳回了徐昕的诉讼请求。
昨日,徐昕上诉到市一中院,提出6项诉讼请求,除了要求对方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双倍赔偿227.83元话费、索赔精神损失费9001元外,还要求判令该公司“通过书面形式公开自2005年3月以来所有未经用户同意而擅自设定短信通(SP短信)业务的情况和违法财务收入情况”。
对于徐昕及其代理人的说法,运营商的代理人不予认可,他们要求维持一审判决。
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易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