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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亿损失赔付仅数亿 巨灾保险价值重现 |
在线客服:QQ-89933016 来源:网易 日期:2008-5-25 18:30:21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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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亿损失赔付仅数亿 巨灾保险价值重现2008-05-24 16:20:06 来源: 中国经营报(北京) 黑马推荐 “现在,对于地震灾区的人来说,能拥有一顶帐篷是奢侈的。”人保寿险副总裁兰亚东从四川一线回来后,立即着手调集和运送更多帐篷到灾区去。但在他的心中,及时有效的保险理赔是一顶更坚实的“帐篷”!
从今年“1·25”南方冰雪灾害,“4·28”胶济铁路重大事故,到这次汶川大地震,保险赔付显得既紧迫又单薄。经过这次地震之后,保险业内重新推出地震险的呼声越来越高。
保险价值链凸现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可谓“巨灾中的巨灾”。东方证券保险行业资深分析师王小罡预测:此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亿元人民币左右,是今年南方发生的雪灾损失的2倍左右。
到目前为止,“5·12”地震中涉及保险赔付近2亿元人民币,其中 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601628.SH)预估赔款额为1.43亿元。这些保险涉及意外险、终身寿险、校方责任险等;而 中国平安(行情 股吧)(601318.SH)旗下的平安产险赔付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68万余元理赔款,投保人投保险种涵盖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
“长期而言,此次地震对保险股有一定的正面影响,有望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投保意识。”分析师王小罡认为:“此次地震有望激发对寿险、意外险以及企财险(特别是投保率较低的 中小企业(行情 股吧)财产险)的投保热情。而之后的灾区重建工作,将有效地拉动对团体意外险和相关工程险的需求。”
“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在降低风险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促进作用。”瑞士再保险亚洲部财产及特殊险业务副总裁李必德说(Peter Zimmerli),“作为保险业,我们无法控制地震本身,但是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保险业致力于通过提供财务保障来减轻地震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在我们国家有一个误区,每当巨灾发生后,政府成为风险第一承担者。这并不有利于政府资源的有效利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说。
“我们一直呼吁,社会风险防范机制应该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让民众和企业有意识主动承担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财务能力;第二个层次是在民众和企业不能承担的风险时,政府通过行政政策建立风险转嫁机制;第三个层次是发挥国际国内慈善基金救助作用;第四个层次才是政府来对风险兜底,作最终的风险承担者。”郝表示。
地震险重归?
瑞士再保险专家认为,从全球而言,在过去这些年,市场对地震、风暴和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保险需求稳步增长。而保险公司对于巨灾风险的承保也在不断研究探讨中。
据了解,在1996之前的保险条款,对于地震的承保有所涉及,但对“破坏性地震”不予赔付。但有些保单可以通过增加费用的方式附加“特别约定”,将地震保障纳入其中。
“在1996年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由于国外地震专家学者称我国未来10年将是地震多发活跃地带。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相应保险条款里把地震责任剔除了。”郝演苏回忆。
2000年1月28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不得扩展承保地震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各保险公司企财险项下不得扩展地震责任,如果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确实需要扩展地震责任的必须逐案报保监会批准。
郝演苏认为:“破坏性地震的发生频率非常小,但4.75级以下且裂度在6度以下的非破坏性地震能否重回保险条款中?其实是可以的,因为在建筑物的建造标准中,是应该可以承受非破坏性地震造成的伤害的。”
此次汶川大地震对保险行业的“震动”将超过年初雪灾。“这次地震足以提高对国内地震的风险预期并改变相关巨灾模型参数,使得今后再保险费率上升。也就是说,未来直保公司再想保障地震风险,就必须以更高的价格才能购买到保障。”王小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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