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游客因未接受旅行社要求未能成行,旅游质监所说是企业自我保护行为并非国家规定
暑期是旅游旺季,出国游也逐渐热了起来,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本报读者蒋小姐来电反映,6月中旬,她报名参加了广东某旅行社的“欧洲五国九天游”,但在出国前3天,旅行社要求她将30万元担保金存入旅行社的账户。此后几经周折,蒋小姐终于未能随团出游。
不存30万元未能出国游
蒋小姐告诉记者,6月中旬,她报名参加了广东某旅行社的“欧洲五国九天游”旅游团,该团费用为8800元,出团时间为7月5日。几天后,蒋小姐应旅行社要求,参加了出国游前的培训活动。可就在即将出游的前三天———7月2日,旅行社方面要求蒋小姐将30万元人民币存入旅行社的账户:“旅行社的人说这是担保金。我觉得这个做法实在不安全,就拒绝了。”但为了能顺利出游,蒋小姐提出把10万元存入旅行社账户,再将20万元存入自己的账户,并把密码告知旅行社,存折则由自己保管。但旅行社最终以领事馆拒签为由退还了8000元给蒋小姐,并扣除了800元的费用。蒋女士说:“折腾了这么久,又是存款又是扣钱,却还是没能出游!”
旅行社担心游客借机移民
记者采访了该旅行社欧洲部工作人员唐先生。唐先生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旅行社在为出国游的游客办理手续时,会按照游客的具体情况收取担保金。比如一般普通游客如离退休人员、国家机关干部等,只需交付5万元担保金。
唐先生介绍,从具体情况看,蒋小姐是单身女士,经营一家精品店,带有一个小孩。虽然蒋小姐的财产证明中有几百万元资产,但旅行社出于维护签证信誉度的考虑,决定向蒋小姐收取30万元的担保金:“因为如果借出国游移民国外的人数超过一定的百分比,领事馆就会取消该旅行社的出国游送签权。”
唐先生还表示,游客提供的担保金都存入该集团的基本账户中,不可能轻易提取。出国游前,游客一次性存入担保金,回国后旅行社会将担保金一次性如数退还给游客。
唐先生解释,由于领事馆签证手续所限,一般而言,游客获取签证都在出团的前几天。为了能使蒋小姐顺利出游,旅行社特批了蒋女士的存款要求。“后来领事馆方面以蒋小姐‘存在借出游移民的倾向’为由拒签,我们旅行社也觉得无奈。”
“担保金”并非国家规定
昨天,记者就出国游担保金方面的问题咨询了广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省、市旅游局和物价局等都没有要求旅行社收取‘担保金’,所谓的‘担保金’实际上是旅行社保护自身利益的企业行为。”
谈到部分游客对担心旅行社“走佬”、担保金“蒸发”的担忧时,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确实出现过这样的事情。”
广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首先,消费者应选择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执照的正规合法的旅行社;其次,消费者在交纳费用时要看清所有的旅游合同后再签名,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再次,消费者要保存好旅游发票作为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