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算下来,14平方米的房子要补偿117平方米,按房价来算,都是1赔8的比例了,明显不公平。”原告席上的开发商代理律师将账算给主审法官听。此时,坐在对面的宋婆婆气得一言不发。
不久前,沙坪坝区黄桷湾地段要修建一个新的住宅小区,75岁的宋婆婆正好在这一地段有一套14平方米的老房子。新小区的开发商是重庆科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强房产公司)。去年10月,开发商和宋婆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开发商拆掉她的旧房,待新房修好后,还给她总面积为117平方米的两套房子。旧房被拆掉的宋婆婆住进了女儿家,一直盼望着住进新房,却没曾想新房还没住进去,倒被开发商起诉到法院。
科强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宋婆婆以前的老房子只有14平方米,协议约定的补偿面积是117平方米。算下来,补偿比例超过“1赔8”,也就是1平方米赔8平方米,赔偿标准实在是太高了。为此,要求法院判决变更当初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将补偿标准变为“1赔2”,也就是只补偿28平方米。
科强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还表示,即便是“1赔2”,标准也算高,这是开发商考虑到地段和居民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补偿,而法律法规规定的才“1赔1”。
“你现在说高了,那你们当初就不要拆我的房子啊,现在拆了又说赔高了。”宋婆婆情绪激动地数落开发商的不是。
科强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很无奈地表示,当初签安置补偿协议其实是违心的,因为不签协议就拆不了房,为了赶工期,被迫答应了宋婆婆的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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