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七日电 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透露,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从五月一日起,西藏将为城乡低收入家庭发放临时生活救助。
民政部门对西藏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在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月二百六十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临时生活补助十五元。对西藏二十三万年人均收入八百五十元以下的农牧区贫困人口,在原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十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目前,西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三类救助标准,重点保障对象每人每年为四百七十元,特殊保障对象每人每年二百九十元,一般保障对象每人每年一百九十四元。
据此间媒体报道,从有关部门对市场监测的情况看,目前,西藏市场粮食、食用油、酥油、肉类、水果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各商品市场运行平稳,物价未出现大的起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