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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实现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专门化、职能化、常规化,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0年率先成立“投资者教育中心”的基础上,近日又成立了投资者教育部。
新成立的投资者教育部的主要职责包括3个层面:制定投资者教育计划,组织实施面向广大投资者的日常性的各类教育活动;面向上证所上市公司、会员公司,组织开展证券市场法律制度、自律管理规则及新产品、新业务培训,增强其自觉教育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意识和能力;规划、协调、推进上证所市场服务工作,实现投资者教育与市场服务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