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南区工商局接到举报迅速出击,1小时内调解了一起因食物中毒而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讨回了公道。
4月19日上午10时10分,该局正在值班的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在丰南稻地镇打工的农民工郭某食用了购买的熟鸡肝后出现呕吐、腹泻症状。因涉及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了解,郭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稻地市场旁边一处建筑工地打工。郭某于4月16日中午前从市场内一经营熟食摊点花6元钱买了半公斤熟鸡肝,分中午和晚上两次吃完,且中午吃完后将吃剩的鸡肝放入了封闭的电饭锅内。第二天,郭某与其工友两人出现了脸色发青、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被送到附近的卫生院输液治疗,二人共花去了医疗费150元。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按照郭某提供的地点,执法人员对该熟食摊点的经营者王某以及其它购买者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经调查其它人员均无异常反应,且王某证照齐全。对此该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最近几天气温偏高,极有可能是郭某将吃剩的鸡肝存放在电饭锅内,导致鸡肝变质,食用后引发食物中毒。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解,郭某表示出现这样的后果也不排除自己保存食物不当的责任,因此只要求经营者王某补偿100元医疗费即可,经营者对郭某的实际困难也表示同情,当场拿出150元钱交给郭某。就这样,该局执法人员短短一个小时就圆满处理了这起因食物中毒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