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5日,省环保目标考核组对我市2004年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组高度评价我市环保工作实绩。 市委副书记杨永山、副市长于山陪同考核。
在唐期间,考核组听取了唐山及迁安两级政府2004年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查阅核对了资料和数据,并现场检查了唐山市热力公司、唐山发电总厂、高压电瓷厂、北郊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以及污染企业退二进三情况和南湖公园综合整治工作,抽查了首钢迁安公司、戴尔特印刷公司、迁安污水处理厂等企业。
考核组认为,唐山环保工作扎实到位。唐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活动。其中,迁安市作为唐山确定的县级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试点单位之一,顺利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在全省22个县级市中率先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省委、省政府在唐山组织召开了全省“创模”经验交流现场会。丰润区沙流河镇、丰南区黄各庄镇、迁西县兴城镇完成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迁安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市区南部采沉区生态恢复治理项目荣获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2004年,唐山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唐山市作为全国总量研究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在全国率先完成大气环境容量研究工作,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首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检查验收。
考核组认为,唐山环境保护工作有五大亮点:一是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了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持了高水平,全年达到二级以上天数有277天,超过省下达指标17天,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大排名中,前移了4位。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均较2003年有所增加。唐山市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确定为全国示范市。渤海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到国家领导人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表彰。
二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实施了市中心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唐山市第五塑料厂、市工业瓷厂等重污染企业搬出市区。全市实施了推广使用低硫、低灰煤炭的煤炭管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超过省要求20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监测治理工作得到加强。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计划顺利进行。
三是环保严查行动取得显著成果。重点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对2000年以来的钢铁、水泥等行业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清查出的闲置废放射源全部得到安全处置,荣获全国清理放射源先进单位。
四是公众参与环保工作不断深入。完善了举报奖励制度和市县两级环保违法案件查办体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全市受理并查办群众污染举报2453起,办理河北省环保省长电话38件。
五是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环保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全年全市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415万元,比2003年增加425万元,增幅达43%。推进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配套健全了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并接入了省网,加强了环保门户网站建设,实现了网上信息举报。考核组还对我市下一步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杨永山在讲话中表示,唐山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省考核组的意见和建议,把环保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深入,全力打造绿色唐山,全力创建环保模范城。
于山也就进一步搞好我市环保工作讲了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