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怎样的标准,才能称得上是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对基层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工作,依据哪些具体指标进行考评?近日,路北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评价体系,使这两个问题有了明确答案。
经过去年卓有成效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科学发展的观念明显增强,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积极性高涨,但由于缺乏具体标准和具体评价指标,使不少单位感到创建目标、工作方向不明确。为此,这区区委办、调研室牵头,抽调工促局、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小组,自年初开始着手制定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评价体系。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后,这区将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作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快了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评价体系的步伐。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小组成员几乎跑遍了全区的企业、乡街和区直单位,并走访了部分农村,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初稿形成后,及时回访基层单位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了14次,并征求了专家意见。
这一评价体系包括示范乡街、示范机关、示范村庄、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每一评价体系又包括创建标准和考评指标两大类内容。创建标准坚持适度从高,以切实起到示范作用;考评指标实行量化,以增强可操作性。年底这区将根据这一评价体系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并评选出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