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劳动保障部和省厅统一部署,唐山市从2008年2月13日到3月31日,组织开展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和各级政府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维权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通过广泛宣传,使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免费和诚信就业服务,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前,在县乡免费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
(二)进城求职期间,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三)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四)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五)进城务工人员在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得到诚信服务。
三、活动时间、范围、服务对象
时间:2008年2月13日至3月31日。
范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服务对象: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四、活动内容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维权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企业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面向社会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引导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
(四)与相关部门建立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在广泛宣传进城务工常识和维护劳动权益知识的同时,重点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08年2月13日—2月29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活动安排,在主要街路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大造舆论声势,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扩大影响。
(二)组织实施(2008年3月1日—3月31日)
1、印制“春风卡”。“春风卡”内容包括所在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推荐的“放心职介机构”名称、地址、电话、求职指南、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
2、做好就业服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以多种方式,为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各县(市)、区根据春节后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比较集中的时期,加强与用工单位联系,广泛搜集和掌握岗位需求信息,向社会发布。农村劳动者来求职,要主动让出一把椅子,说上一句问候,递上一杯热茶,送上一张春风卡,让农村劳动者得到热情的服务。
(1)开展政策宣传周活动。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全市将于2月25日至2月29日开展面向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2月28日(周四)为全市联动日,集中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进行政策咨询服务,发放“春风卡”及其它政策宣传材料。
(2)组织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期间,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举办面向农村劳动者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各县(市)、区至少组织两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一次。
(3)开展“送岗到乡、迎人来城”活动。“春风行动”期间,组织用工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镇、村屯开展送岗下乡活动,让农村劳动者不出家门就能得到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也可把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请到城里来,让他们与用工单位面对面进行对接,掌握了解用工信息,组织当地农民外出务工。
(4)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各县(市)、区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的基础上,设立农民工咨询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做到事前服务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
3、集中打击非法职业介绍行为。各县(市)、区要联合公安、工商、人事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4、集中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活动期间,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三)总结验收(2008年4月1日—4月15日)
“春风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市局将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各地开展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六、组织领导
此次在全市开展的“春风行动”,由市就业服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注意摸清务工人员返乡数量和去向,根据本地区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使进城务工劳动者得到免费的优质服务。
(二)落实专项资金,确保目标完成。各县(市)、区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计划,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所需经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宣传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宣传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为农村劳动者免费进行技能培训的政策措施等。
(四)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实效。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面向农村劳动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村劳动者的方式,使服务收到实效。
(五)落实职介和培训补贴政策。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补贴方案和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保证职业介绍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六)搞好相关统计,及时上报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各设区市务于2008年4月5日前将春风行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市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