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迁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给中小学生家长分发了公开信,告知学生家长“明年1月1日起,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住院医疗费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 30000 元涨到80000 元。”
最高可报销8万元
迁安市委、市政府对《迁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调整,并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调整后的《办法》对报销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据介绍,调整后《办法》的最大的特点就是报销额度调高了,最高可报销80000元。
《办法》规定,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段累进报销,每次报销起付线400元。具体报销比例为:400—5000元甲类目录报销50%;5000—10000元甲类目录报销60%;10000元以上甲类目录报销70%。成人居民全面住院医疗费报销封顶为50000元;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全年住院医疗费报销封顶为80000元。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报销比例增加0.5%,连续缴费满10年以上,报销封顶线提高10000元。
婴儿出生90天内可参保
调整后的《办法》中规定,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参保缴费期,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当年不再办理参保。当年新出生婴儿,可在出生90天内参保。
转到外地也能报销
对于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治疗的,新《办法》也进行了人性化解释,需有本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经迁安社保中心批准后可转往外地治疗,出院后携带城镇居民医疗保障IC卡、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和医疗费用清单,到迁安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