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汲取承德“11.1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从现在开始至2008年4月30日,唐山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八小”场所和弱势群体居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八小”和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是重点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涉及小歌厅、小舞厅、小网吧、小旅馆、小饭店、小商店、小美容店、小洗浴等“八小”场所,商住楼以及敬老院、养老院、托老院、病残、弱智、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是内装修是否采用可燃材料,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外窗金属护栏、铁栅栏是否拆除,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掌握“四懂四会”,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超员住宿问题,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据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专业人士介绍,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的这些场所呈现“小、远、散”的特点。由于此类场所大多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用火用电用气较多、消防安全条件差,极易引发火灾。有的因经营、住宿一体,加之消防设施设备缺乏,人员防灾自救能力差,“小火酿大灾”、“小火亡人”现象时有发生。本次行动将围剿这些场所的火灾隐患。
不达标“八小”场所一律停业整改
唐山市政府成立了以于山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民政局、文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凡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歌厅、舞厅、网吧、迪厅等场所一律停业整改;凡是合用场所住宿超过3人的一律迁出;凡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先停后改;凡是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一律先停后改。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或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执法部门还要彻查设立和隐藏在城市边缘、厂矿企业内部和社区内的“八小”场所隐患,对实施物理隔离的建筑,要采取打通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简易喷淋、配备救生器材等综合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还要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责任书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等形式,明确“八小”场所业主及其主管部门、商住楼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城市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本着“合格一个、恢复营业一个”的原则,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