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从市消协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市消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涉及电信产品及服务的达288件,其中移动电话投诉就占了280件。 遵化市消费者宋某于2004年10月30日在遵化市某通讯商店购买手机一部,使用8天后出现质量问题,11月7日返厂修理,11月27日取回后又出现同一问题,2005年1月12日调换新机一部,但是1月16日新机又出现类似问题,到1月25日仍未返回。消费者投诉到市消协,消协经调查了解情况属实,根据《消法》第四十四条和手机“三包”规定,双方达成协议:按规定扣除折旧费270元,由经营者返回消费者手机款1730元。
消费者尚某在文化路某手机营业厅购买手机一部,使用三天后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现象,后来返厂维修,12天后手机修理好了,可不久又出现自动关机现象,再次返厂维修,用了34天时间,修理完成后手机屏幕发现大面积划痕。维修部说,可以返厂更换显示屏。尚某认为,自己花6000多元买的手机用的时间还不如在维修部的时间长,投诉到市消协。经调解协商,手机售后部门为尚某更换了一部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