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我市召开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全民医保”新政策。副市长王久宗到会并发表讲话。全市各县(市)区及乡镇、社区、学校、医保专管员近千人参加了动员会。 会上,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通报了我市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安排和措施,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是让我市百姓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经了解,此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中小学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校居民。二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无用人单位居民。三是处于劳动年龄段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有残疾人证的重症残疾人员、无用人单位持有《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其他非从业人员也可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主要是城镇户口、在劳动年龄段外的“一老一小”,城中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家属子女也列入参保范围。
王久宗在动员会上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改善民生、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就医问题的重大举措,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把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十大“幸福工程”,市政府将此列为今年为群众办好的实事工程之一,既顺应民意,又得到百姓的拥护和欢迎。唐山作为全国79个试点城市之一,要在全省领先一步铺开路开好头,扎实有效做好试点工作。
王久宗强调,确保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件好事办好,必须规范运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财政、居民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水平、补助标准和待遇水平。同时,基金管理要严格把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切实做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从制度上规范管理。此外,要坚持面向城镇居民,重点面向困难群体,把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考虑,真正实行预防、治疗、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相结合,更好发挥节约成本、方便群众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