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根治公路“三乱”行为,日前,我市制定了2008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其中特别规定:严禁无权部门上路检查车辆。
今年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包括:清理涉路涉车执法权限:严禁无权部门上路检查车辆。未经国务院批准或法律、法规授权,除交警、路政部门可以上路巡逻检查,刑警经设区市级公安局长批准在公路上设卡追查疑犯,林政部门在检查站内查车,运管、稽查部门依法依规在特许地点和时间上路查车执法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路查车。严禁交通、公安内部无权上路部门以合署办公等名义上路执法、收费、罚款;清理整顿乱设禁止、限制标志。重点解决非法、乱设限速标志和城市道路越权执法等问题;整顿规范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凡是未经质监部门检测、安装不规范、质量不合格的一律进行清理和规范。
依法对各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的执法执收权限进行调整,分清各有关部门权力和责任。特定的执法执收项目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特定的罚款项目由一个部门统一实施,其他部门不再插手。同时将拦截、检查、处理车辆执法执收环节分离,使特定的环节有特定的部门或人员执行,防止执法执收职责混乱。
超限超载车辆必须由执法部门指定人员一次卸载到位,卸载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双超车辆不卸载。对双超车辆不卸载、卸载不到位或当场倒货的,按私放车辆、收取黑钱论处。对双超车辆收费罚款必须先行卸载到位后实施,否则按收费(罚款)放行论处。
切实解决乱设站卡问题。开展收费站卡审计试点工作,凡是还贷资金等于或多于贷款的收费站点,要立即撤销,按照规定其他应该撤销的收费站,也要坚决撤销,并停止收费、拆除相关设施;推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除路政、交警、林政、动物和植物检疫部门按规定在辖区公路上或特殊路段设置检查站或临时检查站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卡,设置任何检查站既要符合实际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有站卡在报批前必须报同级纠风部门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