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北频道5月8日电(记者巩志宏)为规范流通领域兴奋剂药品市场秩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的含兴奋剂药品市场整顿,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含兴奋剂药品的经营行为,确保奥运会期间运动员不发生药源性事件。
据介绍,即日起,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自5月1日以后具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且连续多次未上传相关数据的药品经营企业,均视为《反兴奋剂条例》、《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认证证书》,并予以通报,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此外,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的含兴奋剂药品必须按照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零售药房店堂必须张贴"运动员禁止非法使用兴奋剂"和"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的警示标语。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单方制剂实行处方药管理,对含有兴奋剂的复方制剂按现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执行。
同时,河北省将积极开展对药品销售业务员的诚信稽核,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对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务员进行公示,同时启动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外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销售人员的备案工作。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登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对供货方的药品销售业务员的诚信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