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有奖。日前从秦皇岛市建设局获悉,5月1日,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及奖励办法》。
该规定的举报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在查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除外。如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违反强制性标准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规定,举报内容包含明确的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和被举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真实情况。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反馈信息及举报奖金的发放。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将为其保密。
举报奖励对象是第一举报人。属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属于一般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举报人,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