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大量的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因此,丰南区依托区信访服务中心,建立了区信访代理中心,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是指:信访群众可以委托信访代理员代表本人逐级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求决问题。信访代理员由各级各单位(包括村、社区、企业)成立的信访代理工作机构选聘,主要职责是以“你的事、我来办”为宗旨,排查信访隐患,宣传法律政策,疏导群众情绪,代理信访事项,跟踪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目前全区建立乡镇信访代理室16个,建立村(居)信访代理站498个,共有三级信访代理人员1066名。
信访代理畅通了群众信访渠道。群众不出本地就可以反映问题,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几乎没有什么成本。由于实行了严格的代理登记、书面承诺、限时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从而使信访代理以最小的成本畅通了反映问题的渠道。
信访代理提高了信访绩效。“谁主管、谁负责”是信访问题的处理原则。信访代理员因为了解相关政策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对信访事项的反映则更加直接准确、有针对性,保证了信访渠道的便捷通畅。同时,代理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使问题访得准、访得快。同时,信访代理事项由区信访局登记备案,定期督查督办,保证了信访事项处结的高质量。今春,丰南镇某居民区重修道路,路面抬高,造成两侧居民院中积水无法排出。信访代理员代理这一事项后,立即向房管、市政等部门进行反映,并提出了解决建议,分清了责任,避免了推诿。有关部门现场勘察后,联合施工,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信访代理规范了信访秩序。由于部分群众对信访工作程序和问题解决机制了解不多,出现矛盾纠纷就会奔上级、找“大官”,以致越级上访,造成信访秩序不规范。通过信访代理,信访人把问题交给代理人即可回家等消息。代理人根据问题的内容和性质逐级向上反映,直至得到明确合理的答复,有效避免了信访人越级上访的发生。同时,由于代理工作贯穿信访事项的各环节,有利于随时把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提前掌握了个别群众越级上访的苗头和信息,便于超前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较好地维护了信访秩序。
信访代理加深了基层干群感情。信访工作是基层干群关系的重要“晴雨表”。信访代理制转变了基层干部与信访人之间的角色。一方面代理员要站在信访人角度反映诉求,由过去的信访责任主体转变为群众的“代言代办人”,设身处地协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将自己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政策向信访人进行深入宣传,疏导群众情绪,干部与群众之间增加增进了了解和信任,改善了基层干群矛盾,推动了基层和谐稳定。自去年四月份实施信访代理制以来,丰南区共受理群众申请的信访代理事项57件,办结52件,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到区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了百分之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