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5日,副省长宋恩华到沧州市调研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他强调,要采取切实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职工收入,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群众。
在沧期间,宋恩华一行深入新华区永济东路社区、运河区隆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了解社区就业、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等情况,在沧州市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同前来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下岗失业人员亲切交谈。
宋恩华指出,职工工资水平是一个地区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省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力争经过两三年努力,使全省城乡居民低保水平、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宋恩华指出,要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职工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双促进”。要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宋恩华强调,各级政府要抓好《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围绕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加快建立健全责任、政策、服务和培训“四个体系”,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宋恩华强调,要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率,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到应核尽核、应缴尽缴、应保尽保。要切实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金筹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