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1日从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我省所有具备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采暖季将全部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
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表示,推进供热计量收费,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收费模式,增加按计量收费的价格管理体系,也就是制定合理的两部制热价。2008年采暖季前要出台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办法,基本热价按照总热价的30%-60%确定。为尽可能地调动热用户节能的积极性,两部制热价中的基本热价部分原则上不超过50%;同时,对所有具备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2008年采暖季全部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
省物价局副局长毛宇山介绍,随着节能建筑的推广和供热计量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客观上为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创造了条件。实行按用热量收费,既可较好发挥价格对热能消费的调节作用,热用户可以根据气候变化和自身需要灵活掌握热量需求,减少不必要的热费支出,同时热能消耗计量也更加科学,透明度增加,热用户根据自身热能消耗的不同,分别交纳不同的热费数额,热费负担更加公平、公正,热用户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供热计量收费制度改革,既是当前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后完善供热价格管理的重要内容。
全省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近期的工作重点是新建住宅和公用建筑。在2007年供热期内,各地将选择2-3个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一定数量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进行分户计量试点,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为大面积推开供热计量收费积累经验。对于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改革应根据建筑节能改造和分户热计量改造的进展情况逐步展开。试点期间,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热用户采取鼓励政策,原则上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据实收取,多收热费要如实退还给用户。具备分户控制的用户,采暖期前向供热部门(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停止供热的,不交纳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