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杀人犯刘国贞、满家增在沧州被执行死刑。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1月1日收回死刑核准权后,对我省法院上报的死刑案件首次作出的裁定。刘国贞是献县韩村镇前张祥村人,与被害人孟宪平、贾跃丛家系前后院邻居。2005年7月25日,刘国贞因琐事与孟宪平发生争执,持铁管猛击孟宪平及其妻贾跃丛,致孟宪平抢救无效死亡、贾跃丛重伤。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刘国贞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国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满家增系黑龙江省人。从2003年开始,满家增与被害人霍秀兰及女儿赵雪吟共同生活,并共同在青县打工。2006年初,霍秀兰提出与满家增解除同居关系,二人产生矛盾。2006年4月12日,满家增用裁纸刀将霍秀兰及其女赵雪吟捅死。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满家增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满家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杀人犯刘国贞满家增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