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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大军是玉田县石臼窝镇长沿村农民,去年他投资兴建了玉田凯华制衣厂,主要是为北京等地的服装企业进行来料加工。根据他们厂的加工量,税务人员核定每月交纳税款600元,他们都按时缴纳,从未拖延过。今年4月,玉田国税局窝洛沽分局来这村进行税法宣传,开展诚信纳税教育,并对企业财会人员和个体老板们进行了税务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自己企业核定每月税款的依据,做到明白纳税。
到了月底,静大军翻看财务账目,当看到服装厂第一季度比平常多了一万多元的产值时,他感到企业少交了税,按照税法,应该把这部分产值的税款补上。他让会计粗算了一下,最少还应该补缴税款700来元。于是,28日一大早就来到窝洛沽国税分局,经税管员按照税法核算,他补交了税款679.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