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称《办法》),对廉租房申请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廉租房合同中须明确房屋条件。
昨日,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廉租房政策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今后石市在廉租房保障方面除货币补贴外,可能增加实物配租这一方式。
生活困难交不起租金可宽限
《办法》对廉租房的退出机制进行了明确,除了以往规定的承租人不符合规定条件(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等)应退房外,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也须退出廉租房。
对此,省建设厅房产处一工作人员称,河北省对廉租房准入制度控制的比较严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绝不批准申请廉租房。不过在退出机制方面,就要因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拖欠租金、转租、转借等,必须退出廉租房。但是因生活困难交不起租金,就不会立即让其退出。
前10月27000多户得实惠
截止2006年底,河北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方面,按照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已经为2.55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累计发放住房补贴3514.4万元,核减租金660.7万元,实物配租57套。
河北省对1027户最低收入家庭入户调查结果表明,95%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已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另据省建设厅统计,今年1-10月份,共有27000多户低收入家庭得到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惠,其中承德、唐山、邯郸实施实物配租方式,其他市暂时实行货币补贴。
石市可能增加实物配租户数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区和市辖23个县(市)、区今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均已完成。市区共涉及1030户、2773人,发放补贴资金172.7万元。23个县(市)、区共涉及402户,年补贴17.6万元。
据石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继续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从明年起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扩大到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的家庭。
目前石家庄实行货币补贴,还没有实行实物配租,今后石市可能增加实物配租户数,主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具体政策目前正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