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4日召开的市纪委五次全会上获悉,2005年,我市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加大预防力度,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这七项重点工作是:
一、严明纪律,强化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2)“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5)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6)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用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和处理。(7)领导干部个人不准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不准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不准违规干预资金使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围绕上述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存在问题的要主动纠正。各执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加强教育,巩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重点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务实、为民、清廉。进一步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深化民主评议,强化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用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强化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义务教育“一费制”、医药用品集中招投标、减轻农民负担等五项专项治理工作。
三、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着眼大局和长远利益,树立主动办案的观念;明确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严格办案制度,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四、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企业六项改革,坚决预防和治理六项改革工作的不正之风。规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
五、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六、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
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今年在滦县、丰润区和市商务局先行试点,明年全面推开。二是全面开展专项资金的综合治理,发现问题,查到底。三是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与此同时,要结合我市改革和发展实际,着力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健全纪律保障和预防腐败机制;二是围绕加快发展这个大局,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