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权力运行、约束权力延伸和体外循环
1.最大限度削减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自由裁量权是从根本上解决中梗阻问题、提升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行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由于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可选择建设局、国土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公路稽征处等自由裁量权较多部门进行试点起步。首先,对这些单位拥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项目进行清理,明确要求,重点理清涉及面广、应用频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裁量幅度较大的许可、处罚、征收等项目,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其次,要细化裁量标准,对自由裁量弹性进行分档和设限。刚性标准确定后,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行政自由裁量权依法科学地分解到各个层次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执行。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中,要坚持裁量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中进行,保障依法推进。坚持以简化自由裁量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时限为前提,提高自由裁量效率。坚持自由裁量的规则更贴近群众。
2.集中清理整顿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本着理顺体制、规范运作、扶持发展的目的,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脱钩工作。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隶属本部门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脱钩工作。这次清理的重点主要是: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在各级民政、工商等部门登记、审批的与行政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与行政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会计合账的;靠挂在政府部门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形式上脱钩但手续不完善,存在明脱暗不脱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兼任职务的;应当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的其他情形。为确保清理工作干净、彻底,使靠挂在政府部门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部门真正实现人员、经费、职能、名称和办公场所“五脱钩”,斩断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利益关系纽带,清理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账目等多种形式对不同类别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进行摸底,确定具体需要清理的中介组织,并明确具体脱钩时间表。市发改委、市工促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负责清理工作并制定出周详的脱钩方案,市纠风办负责督导检查。二是要进一步明晰行政机关与各种协会职能,合理调整社会团体设置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应由和可由各种协会履行的社会管理职能交给协会行使,除法律法规授权或有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外,各种协会不得行使行政机关职能;从审批源头着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协会设置体系,解决企业多头入会问题。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市编办负责。三是由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各种费用收取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3.规范执法检查。围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对我市现有需要检查的事项进行梳理,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开。坚持建立制度保障体系,以科学有效的制度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入企检查制度,行政机关入企公务备案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控制检查行为首长签批制度。企业单位要建立接受检查备案制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工促局牵头负责,市直各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