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今天作出决定,表彰河北省文明小城镇、文明社区、文明生态村、文明大院、文明工地、文明市民、文明农户。全文如下:
大力推动城乡面貌的改观,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优化我省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大意义。大力开展文明生态创建活动,是传播城乡建设管理先进思想、科学理念的有效途径,对于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面貌改观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树立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三河市燕郊镇等10个城镇河北省文明小城镇、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办事处金桥社区等10个社区河北省文明社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戴河村等10个村河北省文明生态村、唐山市交通局机关大院等10个机关企事业大院河北省文明大院、邯郸市招贤大厦工地等10个建筑工地河北省文明工地、石家庄市出租汽车司机贾德利等10名市民河北省文明市民、邢台县冀家村乡石板房村刘礼祥等10个农户河北省文明农户称号。
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求,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服务发展、适宜人居、环境优美的要求,大力宣传、推广一切有利于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文明成果,为打造宜居、优美的城乡环境,提高城乡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提供强有力的观念引导、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要广泛开展、深入推进以文明城市、文明小城镇、文明生态村为重点的城乡文明生态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把社会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组织到改善城乡面貌的实践中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推动城乡面貌大变样的强大力量。
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号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要率先行动起来,在改善城乡面貌中走在前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全省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从本单位做起、从每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踊跃参与改善城乡面貌的各项重大活动,主动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自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劝阻不文明行为,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全省城乡面貌大变样,为建设以实力、活力、竞争力为主要标志的沿海强省作出贡献。
河北省文明小城镇、文明社区、文明生态村、文明大院、
文明工地、文明市民、文明农户名单
一、文明小城镇(共10个)
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 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镇 石家庄市栾城县栾城镇 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 张家口市高新区姚家坊镇 秦皇岛市昌黎县刘台庄镇 沧州市任丘市梁召镇 衡水市枣强县枣强镇 邢台市南宫市段芦头镇 邯郸市涉县井店镇
二、文明社区(共10个)
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办事处金桥社区 石家庄市裕华区石门社区 唐山市路南区友谊街道常泰里福乐园社区 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迎水坝社区 秦皇岛市海港区东环路街道办事处东环里社区 保定市东方家园社区 沧州市新华区欣怡社区 衡水市中华街道电业小区 邢台市邢钢社区 邯郸市丛台区窦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