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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唐山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向城市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加大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继续推荐和招收“宏志班”学生,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唐山市教育局将实现“只要在我市城镇取得暂住证的农民工,其子女可以就近入学,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的要求,确保农民工子女入学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