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组织评比。对科学发展示范乡村创建活动的评价考核,采取日常监测与年度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监测主要是通过建立档案、定期督导、随机抽查等方法,重点督促检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对科学发展示范乡村创建活动的年度考核,统一在当年12月中旬至下年1月中旬进行,各县(市)区的年度创建活动包括,要在年底前报市农工委、文明办。对每年创建的科学发展示范乡村,由市、县两级自下而上的按照创建标准,逐乡村逐级组织验收。考核结果的运行。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评选出的科学发展示范乡村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奖励。市农工委、文明办按每个乡(镇)5万元、村2万元兑现奖补资金。
(四)强化宣传发动。开展科学发展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农村干部群众是主体。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掀起宣传和思想发动的新高潮,切实把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明确创建活动的方向。要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使不同基础和条件的乡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特别是要把基层干部群众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农村干部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