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唐山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唐山市采矿秩序、避免发生恶性事故,唐山市政府决定从2月26日起至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凡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矿产资源违法活动的,要依法规要求从严提出行政处分和刑事追究意见。
据了解,此次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各种形式,特别是利用养殖、办厂等为掩护的盗采活动。综合利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探矿、非法采矿等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同时,突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坚决消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中的死角死面,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使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唐山市副市长王久宗表示,清查违法行为务必全面彻底,不放过一条沟谷,不放过一个矿山,不放过一个井口,不放过一个可疑建筑物和可疑厂(场)点。对排查出的非法矿井,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据了解,目前唐山正在对治污减排、安全整顿百日攻坚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验收。对在此次检查验收中合格率低于90%的县(市)区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市委组织部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