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地税局的消息:截至2月15日,我市1225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申报了其2007年度的所得,申报年所得总额5.1亿元,已缴(扣)税款1.3亿元,补税46万元。
从目前的申报情况来看,今年的申报人群和去年差不多,还是主要集中在钢铁制造、采选矿、电力供应、港口运输、石油化工、建筑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信息通讯、商业、住宿餐饮等行业的中高层管理者或个体经营者,另有19名外籍人员也主动进行了申报。从事煤炭开采的某个体经营者申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82万元,已缴(扣)税款28.21万元,成为目前全市申报个人所得最高的个人。
今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一个新的变化,即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也列入申报明细项目。
对于很多纳税人担心的自己平时已经按月足额缴了税,如果再申报会不会重复缴税的问题,地税部门明确表示,只要是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其是否已经缴纳个税,以及代扣代缴单位是否已经为其进行了个税明细申报,均需在3月底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申报并不是再次纳税,不存在重复缴税的问题。
市地税局税政二处负责人特别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请尽早申报2007年度的所得,并尽量避开3月中下旬的申报高峰期,以免申报时排队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另外,如果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没有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还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