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农业部及时制定并下发了有关技术规范和方案,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采取及时组织开展疫苗研制、抓好重点地区免疫、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等一系列综合防控措施,全国疫情已得到遏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科学锁定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
2006年夏季,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猪“高热病”疫情。有关专家深入疫区采集病料,多次进行联合会诊,同时组织病理、病毒、细菌等多学科专家联合攻关,从病毒、细菌、寄生虫等三个方面对猪“高热病”的病因进行调查。
研究人员采用免疫组化分析、全基因序列分析、回归本动物感染实验等技术手段,逐一排除了非洲猪瘟、尼帕病毒等烈性传染病以及其他寄生虫病。2007年1月,农业部专家组对变异猪蓝耳病病毒开展了致病性研究,最终确定变异猪蓝耳病病毒是猪“高热病”的原发病因,定名变异猪蓝耳病病毒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这个结论得到了国内学术界专家普遍认可。
“高热病”病原锁定后,农业部及时组织研制成功疫苗、诊断试剂,为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有关科研单位加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研制,先后完成基础细胞批建立、疫苗种毒批生产、疫苗安全性试验、攻毒保护试验等实验室研制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疫苗制造及检验规程。研究结果表明,疫苗的免疫攻毒保护在80%以上。
疫情初步得到遏制
南方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来,各地兽医部门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施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随着各地免疫等防控措施的逐步落实,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所有疫情均被有效控制在疫点上,没有造成扩散蔓延。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部及各地兽医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指导各项防控措施;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猪群的免疫工作等。
积极参与和支持动物防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夏,在部分地区发生不明原因猪病疫情尚未确诊病因的情况下,农业部就多次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政策,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国际组织通报了有关情况。今年5月初广东云浮发生猪疫情后,先后两次将有关情况向联合国粮农组织(FAO)、OIE等国际组织通报。此后,一些省份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我国也向FAO、OIE通报了全部疫情情况。
中国政府不断加强与有关国家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早期预警预测等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为东盟国家、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举办培训班、派出专家组,协助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案、完善技术措施。应有关国家请求,中国政府及时提供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供试用,并将派专家帮助确诊猪蓝耳病疫情。
董峻(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